近日,河北银保监局公布了多份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到石家庄市无极、高邑、深泽、行唐四家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井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高邑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井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事实则分别为“向房地产企业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两家银行也分别受到了“责令改正,处以罚款30万元;责令对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和“责令改正,处以罚款20万元;责令对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也因为“居间代理投资的债券登记在自身名下,违规动用非自有债券开展正回购业务;未建立专业的同业业务授信体系,未明确同业交易对手授信审查的尽职调查标准,授信审批的专业性不充分;印章管理和使用不到位;信托产品投资的代理模式不规范,风险管理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受到了河北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处以罚款120万元;责令对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