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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见殴打异性,女人能够在做梦时候梦见蛇是财运有好转,如果能在梦中能感觉到悲痛、伤感,则有不好的可能预示,预示着近期你财运方面要注意以免丢失,下面是周公解梦梦见殴打异性吉凶和宜忌。
梦见殴打异性1梦见殴打异性是什么意思?周公解梦:
梦见殴打异性,象征着你近期运势不错,将在人际交往方面进展很顺利,会结识很多不错的新朋友,并获得大家的好感和赞誉。
工作者梦见殴打异性,意味着你近来的生活过得很稳定,能够有效完成自己的工作,比之前有更多的晋升机会,承担一些额外的责任。
商人梦见殴打异性,代表着你财运上升,正在做的生意将会红红火火,顺利赚取利益,还将有不错的投资机会,把握机会,就能顺利收获成功。
单身者梦见殴打异性,暗示着你近期的感情运势不错,将有不错的恋爱对象出现,并会有与之一起外出游玩的机会,要把握机会,展现自己的优秀,真诚待人,就能顺利收获爱情。
恋爱者梦见殴打异性,表示着你近期感情运势不错,表露了你想要将爱情升华的迫切渴望。可以跟对方袒露心扉,相信你们之间的感情,让你们的爱情开花结果。
学生梦见殴打异性,预示着你近期的学习运势很好,不仅在学习中感到轻松,还能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要继续勤勉努力,争取学业上的更大成功。
投资者梦见殴打异性,标志着你交友方面的运气很顺利。这时最好由你来领导这群好友,保证可以得到大家的.信赖,彼此和睦相处。
已婚者梦见殴打异性,寓示着你的家庭将会十分和谐,你能够将家庭打理的很好,而且会与家人相亲相爱,过上幸福的生活。
年轻人梦见殴打异性,寓意着你对他人尽心竭力,和他们的感情会更加深厚,会得到他人的赞扬。
梦见殴打异性2一、现代解梦
1、梦中遭无关人员殴打
预示着梦者霉运来袭,会面临很多挫败,要坚信自己可以冲出困境,摆脱现状。凶3分;不过若梦中梦者正在抵挡别人殴打,则意思正好相反,是工作上取得晋升的意思。
2、梦中伴侣遭遇殴打
暗示着你们的感情天长地久,双方情深意浓。
3、梦中殴打他人
代表梦者真心为别人付出,得到了人家的认同和欣赏夸奖。
二、原版解梦
1、《敦煌本梦书》
遭他人殴打于梦境,不祥之兆,预示灾难。
2、《梦林玄解》
遭他人殴打于梦境,不祥之兆,寓意失去受损。
3、《周公解梦》
遭他人殴打离世于梦境,乃祸事将离之意。
殴打他人于梦境,乃为人所赞之人,有声名鹊起之意。
配偶遭殴打于梦境,意为夫妻二人琴瑟和鸣,情比金坚。
遭无关之人殴打于梦境,不祥之兆,霉运临头。
胸膛遭殴于梦境,意有刑狱之危。
梦见靠自己打败了别人,这意味着他奉献给别人,也会得到别人的称赞。
如果梦见自己打败了别人,他会受到别人的表扬。
原版周公解梦
梦见被打了,一个大杀人犯。《敦煌本梦书》
被打死,走向灾难。《周公解梦》
梦想被打败了。梦见被打,失物就来了。《梦林玄解》
打人成名。《周公解梦》
他妻子被打了,他觉得自己很坚强。《周公解梦》
陌生人打自己,但自己是主人。《周公解梦》
捶胸顿足,坐牢。《周公解梦》
心理学解梦
梦的解释:玩是身体亲密接触,象征友谊。
精神分析:梦见自己打别人,意思是他会尽力帮助别人,也会被别人称赞;梦见唆使别人打人,这是吉兆。挨打的人会是你最好的朋友。梦见本人被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殴打,这是一个坏兆头,也是一个坏兆头。如果梦到最终被杀,这表明所有的痛苦和灾难都将结束,他将过上非常幸福的生活。如果病人做了这个梦,他的身体会很快恢复。梦见击中了自己的胸部,这是一个不祥的征兆。
遇到法律问题了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组织,甚至个人都建立了网站。网站,对于企业自我的宣传,电子商务的开展以及网络营销的推广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可作为专业机构,个人宣传与交流的工具。但其中面临一个无论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解决网站开发过程中及网站开发合同中的种种法律问题?本文旨在对此做一探讨。
一.网站及网站建设
网站,是在能够允许互联网用户访问的文件服务器储存的一系列文件的集合体。(见白永忠著《电信业法律实务》)
网站的类型多种多样,网站定位的不同决定了网站开发过程中法律问题的差异。因此在建网站之前应先对网站定位。网站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有三类:一是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InternetConcentProvider)的网站,这类网站多是水平门户网站,典型的如三大门户网站:网易,新浪与搜狐;二是提供实体服务或产品的网站,这类网站往往依托于一个经济实体,如在线销售型网站,在线采购型网站等;三是社区型网站,这类网站可能是一网络经济社区,其本身是一建立于实体市场基础上的虚拟市场,它聚集交易各方,形成一种供求关系相对稳定的虚拟市场,如易趣的在线拍卖网站就是聚集了众多的市场交易个体开展C2C交易,但也可能是一专业性社区,聚集各行业人士,为其提供一个探讨相关问题的网络环境,如目前最大的社区西陆社区。其他分类有商业性网站与非商业性网站;政府,企业,专业机构与个人网站;等等。
不同类型的网站有不同的开发模式,但一般有两种模式:一是自行开发型,这多见于经济与技术实力都比较雄厚的企业或者对网站功能要求不高的个人;但多数的企业,组织与机构则采取第二种方式即外包(Outsourcing)方式,把整个网站的开发及其后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委托给专业性的网站开发商。对于前者,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单一,法律问题不太复杂,但于后者法律关系比复杂,它涉及到双方之间的雇佣合同关系,合同中应对网站开发中的种种问题进行法律审查,因此本文着重论述这一模式下的法律问题。二.网站建设的流程及其相关法律问题
(一)申请与注册域名
域名(InternetDomainName),是对应于互联网数字地址(IP地址)的层次结构式网络字符标识,是进行网络访问的基础,因此申请与注册域名是建立网站第一步。
域名有国际域名与国内域名之分,其后缀有多种,包括com,net,org,edu,gov等。由于域名具有绝对的唯一性,专有性,排他性与标识性,其法律性质接近于商标,是在WWW上识别一个企业或机构的唯一标识,因此,尤其对于企业,域名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域名的注册与申请一般采取“保护在先”的原则,但由此带来的一个至今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域名抢注问题,由于域名是知识产权的新的保护领域及域名具有专利与商标的某些外部特征,一般借对专利与商标保护的法律来保护域名,但两者法律性质不完全相同,而且专利与商标具有地域性的限制,而域名无国界性,因此在管辖上也面临不同情况,域名保护的国内法在管辖上面临鞭长莫及的困难。而且关于域名抢注的标准也有争议。当前国内司法领域判断域名抢注侵权标准主要是要满足三个要素:“是否恶意、是否会引起混淆、当事方能否对其域名作出合理解释”在商标权、专利权领域,这一标准基本上完全适用的,但是相对于域名的无行业广泛应用性而言却准难以适用。另外,由于.COM、.NET、.ORG等域名分类后缀的存在,如何判断同名但后缀不同的域名何者侵权?如何判断同名但不同行业的域名何者为“恶意”?
至于域名的注册与申请,可以由企业或客户直接向域名服务机构申请,对于域名的法律审查应由其自身负责,也可委托网站开发商申请与注册域名,除合同约定外,网站开发商只负技术上的义务,而非法律审查的义务。
(二)选择主机服务器
主机服务器的选择一般有三种方式:
一是租用虚拟主机,即在一台服务器上,利用软件安放多个WEB主机,它们共享服务器的资源。(见白永忠著《电信业法律实务》)这种方式成本比较低,服务器的维护与运行由ISP负责,无须企业另外投入人力,财力,因此比较适合中小企业,目前大多数企业开发网站都采取这种方式。
二是服务器托管即自购服务器后交由专门的网络公司负责维护,由于网络公司有技术优势,所以比较适合缺乏技术的企业。当然服务器也可由网站开发商之外的网络公司托管,但应单独签定托管合同。
三是租用专线自管服务器,这需要较强的技术与经济实力,适合大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需要。
对于租用虚拟主机或服务器托管,在合同中应指明计算机的种类,通信能力和扩展能力等,这时网站开发合同中就应包含兼容性,尤其是接受内容的形式,以及网站设计者在信息包传送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的帮助。
(三)网站建设细节网站一般包括这些功能:搜索,索引,显示,链接,适应性,交互性等,因此设计的网页应该有表单,工具栏,导航栏,按钮,在线形式,图表,音乐,计数器,留言反馈系统等形式。在网站开发合同中应明确指出网站应具备的功能,外观形式以及应有多大的吸引力。
网站的建设包括网页的设计及内容安排和数据库的开发
1.网页设计涉及的法律问题
网页素材涉及的法律问题。网页设计一般由企业或客户提供网站开发所需要的素材,包括文字材料,图片,动画,音乐等,并负责审查材料的合法性及是否侵犯知识产权及隐私权等,这里就涉及到对材料的选取,区分哪些是公有领域的材料,哪些是网站拥有者自有的材料,哪些是网站拥有者创作的材料,哪些是他人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材料,对此是否经他人授权与许可。比如上传音乐作品是否获得授权,所选文章是否合法,是否涉及个人名誉与隐私,而网站开发商一般不负法律审查的义务。
网页链接涉及的法律问题。链接(hyperlink)又称超链接、超文本链接,是指通过使用超文本标示语言(HTML,hypertextmarkuplanguage)编辑包含标记指令的文本文件,在两个不同的文档或同一文档的不同部分建立联系,从而使访问者可以通过一个网址访问不同网址的文件或通过一个特定的栏目访问同一站点上的其他栏目。超文本链接技术是HTTP协议及万维网浏览器为人们提供的一种超媒体、超时空的信息接续方式。(见孟楚麟《万维网上链接的合法性》)是WWW上最重要的技术,一般有三种:文字链接(hypertextreference),图像链接(imagelink),和视框链接(framelink)。最易引起法律纠纷的就是视框链接,利用这种技术可将他人网站上的资料显现在自己网页的某一视框内,而本身网站的其他内容(如广告、菜单等)仍然不变,访问用户可能根本不知道他在视框内看到是另一个网站的资料。因为屏幕上的网址仍然为设链网页的网址,而非被链接的网页的网址。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易引发法律纠纷。
也可根据链接的方式不同而将链接分为普通链、埋置链与深度链。易引发纠纷的是后两者。埋置链由于将被链接对象的网址“埋”在自己的网站或网页当中,成为自己网页的一个组成部分,以至于在网页初次下载时就导引浏览器去连接对象所在服务器自动获取所链信息,但在浏览器的地址栏里不显示被链接的网址。纵深链(deeplink),又称深层链、深度链,即通过网站的分页地址设置链接,略过所在网站的广告主页,直接将用户导向某个分页。,比如搜索引擎中搜索结果多是这种链接。埋置链和深层链接不仅会引发版权侵权问题,也会涉及不正当竞争。
网站收集个人信息的法律问题。网页设计中一般都会考虑如何收集访客个人资料信息,特别是于企业网站。个人信息对于商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可以帮助企业了解用户消费习惯,消费心理,便于企业发现与挖掘潜在客户,因此企业在网站开发时往往在网页中采取专门技术,如COOKIE技术来搜集个人信息,,但这往往侵犯个人隐私权,易引起法律纠纷。目前多数企业网站采取另外一种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即在用户注册会员时需要填写各种个人资料,若不填写,则无法完成注册,无法享受其服务。若企业为了避免因收集个人信息而引发的隐私权方面的纠纷,在设计网页时应慎重对待。
网页的版权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网页属于多媒体作品。首先,虽然网页的素材比如网页的工具栏,按钮,框架等可能来自于公有领域,但若经过网站开发人的独立的设计与编排,即具有独创性,加之其可复制到计算机的硬盘上具有可复制性,又可通过WWW使不同地域的人访问即具有传播性,所以其属于版权法保护的作品。由于网页由三部分组成:网页内容,网页界面和网页源程序,所以网页的版权范围也应包括这三方面。为了避免以后因网站版权引发纠纷,网站拥有者最好与网站开发者签定合同以转让网页的全部版权,具体包括开发人转让其创作或改编的内容的版权,转让其设计页面的权利,转让或许可网站拥有者使用源程序的权利。尤其是后两者,以便于网站拥有者以后更新与改变网页,查看源程序以修改网页。2.数据库的开发与法律保护
数据库对于网站而言作用重大,事实上,网站特别是大型网站几乎就是由一个或数个数据库的运行来支持网站的运行与各种功能的实现。在法律上,数据库指“以系统或有序的方法编排的,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单独访问的独立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的集合。”(见欧洲议会与欧洲联盟理事会发布的《关于数据库保护的法律指令》)由于数据库的制作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财力与物力,因此法律有必要对其进行保护。
目前关于数据库的保护主要有版权保护和特殊权利保护,对于有独创性且内容为有独立版权的数据库,依据版权法将其视为编排作品加以保护,保护的条件要求在内容或编排上具备独创性,对于有独创性但内容不具有独立版权的数据库则采取“辛勤采集”原则,只要数据库作者“在数据库内容的获取,检验核实或选用方面,经定性与/或定量的证明作出实质投入”包括时间,金钱,智力,资源等,就应对其保护。旧著作权法只是依据对编辑作品保护条款来保护作品性数据库,而未对非作品性数据库进行保护,2001年10月27日修正的〈著作权法〉包括了对后者的法律保护,主要依据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对其内容的全部或实质部分的提取权和反复利用权。因此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适合WTO规则,但是仍有待完善,比如没有对编排选择不具备独创性的数据库(如未分类电话号码本)进行保护,虽然开发者投入了大量了人力物力、使用者使用会带来经济利益。(见迟菲〈论我国在WTO规则下数据库法律保护〉)
目前我国对数据库的法律保护已进入一个新的层次,但并未引起整个社会的重视,企业在网站的建设及之后应加强保护数据库的观念,只要是经过选择与编排的数据库,无论其是否是作品,都在法律保护范围内。
(四)网站的测试,运行,更新与维护
当网页设计完成之后,就应把其上传到服务器,测试网站的性能及运行情况,并根据网站拥有者的意见做相应的修改。由于网站内容需要不断的更新,那么网站拥有者可以与开发商约定更新的频率,更新内容的多少及付费标准。网站开发商必须保证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黑客入侵与袭击,防止病毒的感染,以维护网站的安全,尤其是电子商务网站,应该保证交易的安全进行,包括访问者个人资料的安全,电子合同签定的安全,电子数据传输的安全,电子支付的安全等等。另外应保证更新的及时,准确。如果网站拥有者自行维护,最好获得开发与更新网站的软件的使用权,也可获得所有权,以便交由其他网络服务公司更新维护。(五)网站的宣传与推广
网站建成之后,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对网站进行宣传和推广。宣传与推广的方式很多:可以注册各大搜索引擎并参加其排名活动;可以与相关网站合作,交换链接或在彼此在各自网站内为对方宣传;病毒性营销,通过用户的口碑宣传网络,信息像病毒一样传播和扩散;发布网络广告或交换广告;参加网站评比与排名;EMAIL宣传等等。
但在对网站的宣传与推广过程中应注意相关法律问题。交换网站链接,应该审查被链接对象内容是否合法?比如是否涉及色情内容,政治敏感问题,是否侵犯他人名誉与隐私?病毒性营销是否有非法传销之嫌疑?发布网络广告是否符合广告法?是否有虚假信息?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EMAIL宣传是否构成侵权?等等。三.网站开发合同及其法律问题
如上文所述,网站的开发有两种模式,常见的是企业把网站的开发与托管全部外包给第三方。多数中小企业在网站开发时,通常把网站开发与建设的全部工作包括网站的开发,运行,更新与维护等委托给同一家网络公司,在此模式下,涉及到企业与网站开发商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在此作一分析。
(一)站开发合同的结构
网站开发合同的条款一般分为三部分:
其一.,完整条款。又称全部契约条款或一般条款,其作用主要在于明确有关契约事项均已在合同中完整且排他地作了约定。包括合同事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等等。
其二,担保及免责条款。此条款的目的在于减少交易双方的风险,是一种风险分配机制,而不是加重或减轻一方的责任。对于企业或客户而言,担保及免责的范围主要包括:
因网页设计包括网站结构,布局,外观,站标等所引发的知识产权及隐私权纠纷;
数据库开发引发的法律纠纷,包括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方面的纠纷;
因对方原因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因不可抗力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对于网站开发商而言,担保及免责的范围主要包括:
企业或客户提供的网页素材包括更新材料涉及的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
域名纠纷;
因链接引发的侵权纠纷,包括因链接对象内容的非法性及准确性,时效性引发的纠纷;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迟延或不能;
因企业/客户原因致使合同履行迟延或不能,包括其要求增加新材料,改变要求及其他客观情况。
其三,违约救济条款,对于违约的责任,违约救济的方式,包括是自行协商,仲裁还是诉诸于法院解决以及管辖机关。
(二)站开发合同的法律审查
1.网站本身
(1)网页设计应达到什么标准?应具备哪些功能与外观?网站的吸引力有多大?如何跟踪访问者?了解其如何访问网站以及访问什么内容?这些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应指明网站测试的级别,制定严格的测试协议。
(3)对于网站的维护与更新,网站开发商一般应该免费修补网站的缺陷,还应承担其他一些维护义务,至于更新,应在合同中规定更新的频率,更新的内容。
(4)对于网站的安全,应约定网站开发商采取何种措施来维护网站的安全,包括使用防火墙,防病毒体系,安全审计分析,权限认证,访问控制等技术。
2.知识产权事项
(1)域名:应在合同中约定谁负责注册与申请,谁负责审查域名是否被抢注以及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谁拥有所有权,一般的模式是网站开发商取得域名,而网站拥有者取得所有权。
(2)网站材料:应该明确自己拥有哪些材料,哪些材料已经获得使用权,但若只是得到所有权方的一般许可而未特别指出可以将这些材料转化为电子版本,则最好应得到其特别许可。虽然这在法律上是一片空白,但判例表明,除非对方明确许可,否则,任何暗示性或泛指性的语言都不能涵盖网站。对于没有得到授权或许可的材料,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应得到授权,比如发表文章应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上传音乐作品,应和多方交涉,包括音乐所有者(可以是作曲人或音像出版公司)和音乐载体的所有者。
(3)软件:为了便于网站拥有者以后修改与更新网站,最好获得开发网站的软件的所有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委托作品的版权属于委托人,但计算机软件等属于受托人,因此,网站所有者最好和网站开发商协商转让软件所有权或使用权。
(4)网站版权:如上文所述,网站的版权包括网页内容,网页界面及源程序。因此在合同中关于网站版权的转让,要包括网站版权的全部转让,尤其是源程序的转让对于日后网站拥有者修改网站非常重要,网页界面权利的转让,使得网站拥有者有足够的权利去制止其他网站的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5)站标:可委托网站开发商设计,也可自行设计,但都要注意不要侵犯第三者的商标或专利。若委托开发商设计
(6)保证网站的开发与运行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网站版权,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等。
(7)合作开发成果:如果两个或多个主体合办或共同制作网站,则应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还要涉及到这些问题:合作期满时的情况怎样?网站使用权如何分配?如果一方终止合作而另一方想继续使用网站时怎样解决?这些问题在签定合同时都要认真审查,以备后患。3.其他
(1)报酬与支付方式:网站开发的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指出,一般包括网页设计的费用,网站域名注册与主机维护运行的费用,网站内容更新的费用,而且应明确写出收费标准。支付方式一般为合同执行之前预付一部分费用,执行中付一部分,网站验收合格后付清余额。
(2)保密性条款及反不正当竞争条款:双方应约定网站开发商应保守网站拥有者的商业秘密(如源代码,商业信息,网站用户的个人信息等)以及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3)管辖:确定争议的管辖机关。
(4)违约责任及救济方式:合同应明确约定一方违约的法律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并约定自行协商解决,还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还是依诉讼方式解决。
(5)合同期限三.结语
随着网络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以及电子商务的迅猛开展和人们信息观念的加强,网站的建设运营将越来越重要,但只要有人活动的地方,就要有法律来维护人们生存的秩序。网络不需要法律的声音已经遥远,网络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已经是不不争的事实。本文对网络中一个具体的问题网站建设运营做了技术与法律的分析,以期引起人们对网站开发中的法律问题予以关注与研究。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签的协议书真的到法律有效吗《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为了让读者迅速了解这类案件的裁判规则,我们梳理了最高法院10个关于《承诺书》等类似文件的裁判观点。基本的裁判思路是:《承诺书》是承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的效力瑕疵,应为合法有效。
有人主张其醉酒后签署的《承诺书》并非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那醉酒签署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最高法院认为即使系酒后行为也不能因此而否定《承诺书》的效力。唉,喝酒真误事啊!
最高法院判例
醉酒不能成为行为人免除民事责任或否定真实意思表示的理由
裁判要旨
借款人对借条的真实性和内容没有异议,只是辩解称是其在醉酒状态下所写,该理由没有法律上的意义。醉酒不能成为行为人免除民事责任或否定真实意思表示的理由,借条载明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
案情简介
一、1998年1月11日,张长有为艾巧玲出具借条,载明“我于1996年6月至1996年12月从艾巧玲那共借人民币累计捌佰万元正,至今未还,特补写此借条,我争取在98年内将全部借款还清。”1998年1月14日,辰龙公司给艾巧玲出具担保书,以辰龙公司财产为张长有的借款提供担保。
二、艾巧玲向天津市一中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张长有返还欠款80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辰龙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天津市一中院认为,艾巧玲依据借条主张债权,而张长有主张借条系其醉酒后书写,不能代表其真实意思表示,对此艾巧玲应提供证据证明款项已给付张长有,而艾巧玲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款项已给付张长有,故借款合同不成立,判决驳回艾巧玲的诉讼请求。
三、艾巧玲不服天津市一中院判决,向天津市高院提起上诉,天津市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艾巧玲不服天津市高院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认为本案证据足以证明艾巧玲与张长有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判决:撤销天津市高院和天津市一中院判决;张长有向艾巧玲返还借款人民币800万元,并自1999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辰龙公司对张长有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该案之后相关领域的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以下为该案在最高法院审理阶段,判决书中“本院认为”就该问题的论述:
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艾巧玲为债权人,张长有为债务人,辰龙公司为担保人。艾巧玲起诉要求张长有返还借款,有借条、辰龙公司的担保书、汇票、支票、当事人陈述为证。生效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刑终字第223号刑事裁定书亦认定,艾巧玲与张长有在交往中有经济往来。从文字内容看,本案借条上的文字记载是对一段时间内借款的累计确认。借据本身的意义就在于确认债权债务关系,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也有防止反悔、避免长时间后举证困难的意义。艾巧玲与张长有在交往中有经济往来,张长有对借条的真实性和内容没有异议,只是辩解称是其在醉酒状态下所写。这个理由没有法律上的意义。醉酒不能成为行为人免除民事责任或否定真实意思表示的理由,亦不能导致举证责任之再转移于艾巧玲。在当事人对债权债务通过借条明白无误地加以确认且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债务人一方要求债权人再次证明其债权的存在,不符合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原两审法院认定借条载明的债权不成立是错误的。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艾巧玲与张长有、天津市辰龙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民事判决书,(2015)民提字第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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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开车、酒后签字,一个可能丢命,一个可能丧财。酒后签署合同到底有无法律效力?为了搞清楚这个有意思的事情,本文检索和梳理了法院审理的20个真实案例。其中12个判例认定即使确认法律文件为醉酒后所签,也不能据此否定法律文件的效力;另外8个判例认定主张法律文件为醉酒后所签的当事人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最终法院不予采信所谓醉酒的事实,醉酒后签署的合同和法律文件有效。
一、即使确认法律文件为醉酒后所签,也不能据此否定法律文件的效力(12个判例)
案例一:高吉山、上海越俊钢管有限公司与高吉山、上海越俊钢管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3200号]认为,“高吉山主张其出具《松原办应收款明细》和《承诺书》是在醉酒的状态下,并非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这仅是高吉山的单方陈述,并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而且即使其出具上述文件系酒后行为,也不能因此而否定《松原办应收款明细》和《承诺书》的效力。”
案例二:维豪实业(香港)有限公司[WEIHAOINDUSTRIAL(HONGKONG)LIMITED]与上海新黄浦(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沪高民一(民)终字第67号]认为,“维豪公司关于该协议是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醉酒的情况下所签,不发生效力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案例三:林敬力与潘尚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再审民事裁定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浙民申747号]认为,“至于林敬力、温彩微、名城公司提出案涉欠据系林敬力被潘尚宽灌醉酒的情况下出具,该2张欠据不具有证明力等理由,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案例四:林善岳与严申祥、方志龙保证合同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浙民申字第1509号]认为,“关于严月浩被灌醉的情况下签的名字是否应免责,灌醉签名也仅是严月浩一面之词,且根据法律规定醉酒不是免责的法定理由。”
案例五:河北金靓派服装有限公司与楚立强、牛云台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邢民二终字第105号]认为,“楚立强称其是醉酒后签字,但醉酒后行为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责任,对楚立强要求重新对账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六:上诉人(原审被告)刘国华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卢建山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承民终字第1448号]认为,“刘国华上诉提出工程未最终结算,2013年12月10日其出具的结算清单,是醉酒后卢建山以骗取的方式签订的等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即使上诉人确实醉酒后签订的结算报告书,亦不必然无效,仍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例七:沈顺云诉胡志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沪01民终1650号]认为,“上诉人沈顺云主张其系在喝酒后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与出具《收条》,《房屋转让协议》与《收条》均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法院认为,上诉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系争房屋的买卖又系大宗交易,上诉人理应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时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上诉人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系在重大误解的情形下或是受到被上诉人胡志坚欺诈情形下在《房屋转让协议》与《收条》上签字,故本院认定《房屋转让协议》与《收条》均系合法有效,双方均应由此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案例八:盛某与郑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953号]认为,“现郑甲称其在酒后签订了还款协议,但郑甲既未对此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并且饮酒也不能成为还款协议并非郑甲真实意思表示的法定抗辩理由,故本院认为郑甲对其签订还款协议的行为是明知并认可的,还款协议应认定为郑甲的真实意思表示。”
案例九:王长江与刘海、江苏正大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6民终3822号]认为,“即使其在喝酒后签订该合同,因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行为人对其酒后实施的民事行为无需承担责任,故王长江酒后签订合同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王长江仍需对其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十:范某某与李某某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浙杭商终字第92号]认为,“范某某抗辩称案涉借条系在醉酒无意识状态下出具的,然范某某出具借条时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而做出的民事行为,并不必然免除其民事责任,且范某某亦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出具该借条时的醉酒状态已经达到完全丧失意识的程度,故该借条的出具应认定为范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可视为双方当事人以借条形式就处理合伙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进行约定,范某某应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
案例十一:朱某某与南郑鑫源矿业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汉中民终字第00251号]认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确认合同无效必须具备民法通则及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情形。上诉人朱某某虽主张2010年8月1日协议是其在醉酒的情况下,在空白协议上签订的,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且‘醉酒’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案例十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与河南金峻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乔大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浙杭商终字第2051号]认为,“金峻置业公司关于乔大贸易公司与光大银行余杭支行相互串通,诱骗其法定代表人杨成勇在醉酒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的主张至今也无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况且,当事人在醉酒情形下的行为并不当然免除其民事责任。”
二、主张法律文件为醉酒后所签的当事人很难证明其签订合同时处于醉酒状态,最终法院不予采信(8个判例)
案例十三:再审申请人大冶市宏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鄂州吴城钢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211号]认为,“宏成公司主张谅解协议是其法定代表人醉酒后签订,但并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谅解协议中关于损失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并未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故一、二审判决认定谅解协议有效,并无不当。”
案例十四:正基桌岳集团有限公司与郑州宏瑞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豫法民二终字第79号]认为,“《协议书》的签订,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协议。正基公司称《协议书》是在其法定代表人邹籍锋醉酒的情况下签订的,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虽未加盖公章,但有其法定代表人邹籍锋签字,故《协议书》依法成立并生效。”
案例十五:郑州手拉手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健达房地产有限公司、郑州市昌达食品实业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漯河市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豫法民提字第00075号]认为,“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所签订的2007年11月1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其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故该协议为有效协议。申请再审人申诉称该协议是其法定代表人在醉酒状态下签订的,因未举出相应证据支持,本院不予采信。”
案例十六:陈明军、任中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鄂民申521号]认为,“关于陈明军与汪瑞勇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陈明军、任中翠称陈明军签订合同时是醉酒状态,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但并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且陈明军签订诉争合同后分三次向汪瑞勇出具收条,证明其收到购房款共计99000元,上述事实足以证明陈明军与汪瑞勇已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出卖诉争房屋系陈明军的真实意思表示。”
案例十七:袁海锋、曹新平与袁海锋、曹新平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审二民申字第1297号]认为,“袁海锋向曹新平出具的借条是双方结账的凭证,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袁海锋应据此向曹新平支付欠款。袁海锋认为借条系醉酒状态下书写,164800元数额没有依据,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书写借条时神志不清的事实,且袁海锋的该项主张与其在出具借条后仍向曹新平付款的事实不符,故对袁海锋的该项申请再审理由不予采信。”
案例十八:张小华与深圳市晖龙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谢若晖,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方远治,方远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民申382号]认为,“关于5号凭证的问题,经鉴定,该凭证的文字内容为张小华书写,应认定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张小华主张是在醉酒状态下所写,但并无提供证据证明,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十九:张银虎、王子春、曹风祥与虞城县贾寨镇孟庄村村民委员会、孟庆海等四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豫法民提字第00036号]认为,“村委会所提异议不足以否定小本子所记载的内容。村委会及孟凡山抗辩所称孟凡山是在被张银虎所欺骗和醉酒情况下出具的欠条,除单方的陈述外并无其它证据支持,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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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十:黄兆均与严金波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二申字第756号]认为,“黄兆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对其出具三张借据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黄兆均主张涉案三张借据是在被严金波灌醉酒神志不清且受到严金波雇佣的黑社会犯罪分子殴打和恐吓的情况下所写,但黄兆均事后并未报警,亦未提交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故一、二审判决不采纳黄兆均该主张,亦无不当。”
供货承诺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供货承诺书6篇,欢迎大家分享。
供货承诺书篇1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是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食品供应商,我们将通过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产品第三方检验报告等必要证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三、如因粮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食物中毒,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有效。
承诺单位:________(盖章)采购单位:________(单位)
负责人签名:________负责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承诺书篇2我方(供方)经与贵方(需方)平等协商,并按贵方要求,贵我双方就合______()供货商:作事宜已达成一致:本单位(本人)保证以合法身份与贵方(武汉华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合作,通过合法方式向贵方供应安全合适、质优价廉的物资。
在双方协议基础上,为了明确供需关系并达到贵方要求,我方特向贵方作出以下供货承诺:
一、向贵方提供本单位由政府核发的有关合法证件,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个人健康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身份证以及其他必须的专业证照等(原件审查、复印件备案)。
二、本单位(本人)自愿以月结货款作为对贵方的质量、信誉保证金。
三、质量标准:为贵方提供与所供产(商)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或相应等级质量价格报告单相符的物资。
四、供货时间:以贵方确定的时间为准,保证按贵方订购物资的数量、质量要求按时到位。
五、验收方式:数量验收以贵方(食堂、餐厅)实际验收净重量或单位数量为准;质量验收:所供产(商)品质量、品种、品牌、规格及产地经贵方验收认可为准,若质量不合要求,承诺包退包换、并及时补充配送到位。
六、严格按贵方规定的定价原则执行,并在随行就市前提下及时诚信报价。
七、出现下列情况,除按贵方的规定扣除相应质量保证金外,按相关规定自愿放弃供应商资格。
1、不按贵方提供的订货单(或电话订单)中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进行配送,造成贵方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每次罚扣100元,一月内累计出现三次类似情况者,自愿放弃供应商资格。
2、如配送物资出现质量问题,经贵方采供部确认每次自愿扣罚300元质保金,一月内累计达两次者自愿放弃供货资格。
3、配送物资严格按贵方规定的品牌、等级、种类物资供应,不得自行改变供货类别、降低供货等级、变更品种名称和虚开数量套开其它品种。如违反本规定除不报账外,愿按违规金额的5倍罚款,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自愿放弃供货资格。
4、配送物资因质量问题退货不到位,一月内累计达两次自愿放弃供货资格。
5、配送物资时服从贵方管理,遵守贵方有关规定,做到配送服务周到,不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不擅自进入食堂、餐厅操作间私拿物品,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如有以上情况,自愿取消供货资格。
6、配送的物资无论什么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的,无条件由贵方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永远放弃供货资格。
7、自觉接受贵方食堂、餐厅及使用单位每月对本供应商配送物资的综合评议,对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解决,不断提高配送质量,如供货期间累计综合评议不合格达二次,愿自动取消供货资格。
8、因我方作为供货商造成违约、失信或
违规配合贵方内部人员的,自愿接受贵方相关处罚,绝不寻找任何借口干扰贵方的正常供应工作和服务保障秩序。
9、如果贵方因自身调整需要而决定改变采购模式和供货渠道,本单位(本人)无条件服从贵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供货关系的决定并予以主动配合。
承诺单位: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
办公常住地址:
联系方式:
20xx年日
供货承诺书篇3供货单位:
供货商:
随着公司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同时对物质供应也有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在提高服务、质量意识的同时,更要增强价格意识。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公开、诚信、守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做出以下承诺:
一、供货商品的资质、质量及送货时间规定
1、供货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2、严格遵守与酒店签订的产品质量协议的相关规定。
3、具备相应的资格,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的资质证明,如果相关资质变更、过期应立刻更新并将新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交采购部备案。
4、供货商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紧密相关的内容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5、运输过程保证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到店送货的交通工具按照指定的场所停放。
6、严格遵守三方现场验货的原则,同时对当天应急的需求应该及时补货。
7、每天应在上午九点~十点送货,过时送货造成的影响视轻重进
行100-500元的处罚。
二、供货价格的相关规定
1、供货商提供产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能高于同行业中产品的售价,否则一经查出,对供应商进行退货及经济处罚。
2、酒店在三方比价后确定非日采类供应商的供货价格,遇产品市场统一价格调整时,应将调价书面通知送达酒店,待报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新价格。在价格执行周期内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更改供货价格。
3、鲜活类供货商供货的具体价格采购部通过市场询价后,与供应商协商定价,双方签字认可,成本部要进行抽查。
4、酒店与供应商约定的采购价格包含发票、税金等费用。
5、供货商价格最高不能高于市场价格,如违反上述承诺供货商应向酒店支付5000—20000元不等的违约金或酒店对此供应商实施延期支付货款处罚。
时间:
承诺人;
盖章
供货承诺书篇4为全面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农资经营质量管理行为的工作意见》,落实索票索证、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和缺陷产品处理等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我们积极响应工商所的倡议,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索票索证工作,把好进货关,绝对不出售无合来源的农资生产资料;
二、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不销过期、失效、变质、标识不全或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农药,确保农民朋友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不弄虚作假,如实登记,保证每月5日前,向工商所报送(农资商品品种信息汇集表);
四、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诚信经验为根,以保质保量为本,”所售商品不短斤少两,对商品听用途、性能、制作成份、适用范围等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做好售后产品跟踪反馈意见收集工作,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停止销售该农资,通知购买农户暂停使用期(已经使用的,告知补救措施),积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监督部门的调查工作。我们有信心做好农资经营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让广大农民朋友
放心购买农资,实现“零投诉、零案件”的管理目标。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人:电话:
作为农资经营者,为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要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工作,自愿接受社会与广大农民的监督,让农民满意、政府放心。在农资产品质量、计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加强自律,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台帐。
二、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经营的种子、农药等农资产品必须备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的农资产品;不经营未经审定、审批、登记和淘汰、过期的农资产品。
三、履行法定或约定义务,加强对经销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并提供规范服务。
四、保证农资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产品明码标价,如发生质量纠纷,经营者要积极深入农资产品使用地点进行调查,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公开进货渠道,自觉接受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积极配合、支持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环境,发现违法行为自觉举报。
如违反以上条款,而造成不良后果和给农民经济造成损失的,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名:监督单位:xx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
二0xx年月日
供货承诺书篇5XX认为:当产品质量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只有服务才能创造差异化优势。我们推出全面系统的服务;至诚至美、完备细致的一体化服务。专家团队的专业化服务,客户顾问的细心聆听,技术人员优质快速的调试安装……客户的满意,市场的认同,就是我们最大的满意。客户的成功等于我们的成功!
一、供货承诺
严格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保证工程如期完成。
产品粘贴标签,注明“制造商、售后服务电话、销售日期”等内容,便于用户及时和我公司联系。
第一次供货时,免费提供5﹪的易损件。供货时同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
可根据客户具体要求,指导安装,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二、质量承诺
工厂承诺所有产品从原材料采购至生产过程,均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杜绝提交不合格产品。
对于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公司及时给予合理解释并进行整改。
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使用户产生的损失,我公司给予赔偿。
三、售后承诺(质保期内)
工厂承诺灯杆使用寿命不低于二十年,其它产品质保期一年。
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除人为破坏和不可抗拒力因素外的一切故障和质量问题。
承诺报修响应时间为1小时,本厂并将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维修实行连续不间断工作,直至排除故障。
制定完善的客户档案,进行定期电话回访,了解产品使用情况。
四、售后承诺(质保期外)
所有产品给予终身维护,质保期外的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计人工费用。
可根据客户要求,免费为其培训一批能够进行维护、维修的操作人员,以保证产品正常运行。
五、赔偿承诺
工厂承诺除人为破坏或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外,因产品质量问题及工期问题而使用户产生的损失由公司给予赔偿。
供货承诺书篇6尊敬的客户您好!
首先,感谢您选择中国纸及纸制品专业电商交易平台xx网的产品。
xx网正式发布以来,本着实惠便捷、相互信任、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理念,一直将产品质量定位为xx网供货商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
xx网根据平台发布的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客诉处理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并将客诉处理进行二级管理:出现客诉首先由产品供应商客诉处理人员与客户沟通处理,如供应商未及时处理或无法处理,再由xx网或产品生产厂家派客诉人员处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公司从原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现场,并与供方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同时保证客户订购纸张的相对应品质。
基于xx网平台发布的产品纸张类属于印刷包装产业的基本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与多方面因素,可能涉及所有前工序及当前工序的工艺处理等因素影响,故友情建议各位客户在使用产品前:
1、先结合自己产品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纸张品牌;
2、原材料纸张进入下工序(上印刷机或其他机器)时遵循先分切少量上机试印能否达到您的产品要求,出现问题及时联系xx网平台或纸张供应商。
3、出现各类纸张相关客诉问题敬请保留最原始证据,以便客诉处理,;
4、各大纸张生产厂家和纸张供应商都不支持印刷前全部分切成上机尺寸的客诉处理。
在此基础之上,xx网还为您做出如下的承诺:凡xx网所供产品,我们都与产品供应方签订有质量保证协议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等文件要求,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自贵公司使用xx网平台提供产品之日起,将随时提供电话或现场售后服务,保证及时、准确的处理客诉问题;
2、在与供应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中规定的质保期内,xx网用户在正常使用本产品时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由供应方或xx网提供客诉处理;
3、详细客诉处理流程及注意方式请查询相关网页。
20xx年x月x日
什么是传销,怎么辨别是不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传销新招
传销有新招发展下线有上限
传销有了新模式,每人发展下线,不再是传统的多多益善,而是设定了上限,人数为2人。后来,一种新型传销窝点被巴南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捣毁。
犯罪嫌疑人秦丕涛、吴子金以安格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名义,组织授课的形式讲授安格公司会员制,在重庆发展会员上百人。巴南区检察院已对犯罪嫌疑人吴某、秦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批准逮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秦某、吴某某在重庆发展的安格公司会员上百人。此案办案民警介绍,安格医药公司集团的销售模式有一定的创新,在发展下线以及提成和销售模式上,都与传统性质的传销有不同之处,这也使该传销窝点有一定的隐蔽性,很多市民误以为不是传销而误入。
首先,安格医药集团以特定的产品作为媒介,新入会的会员需交纳480(普卡会员)、2400(银卡会员)、4800(金卡会员)不等的会费购买产品,之后再购买产品可以享受三折优惠。传统模式传销大多采用资本运作模式,无具体产品,以发展会员获得收入。
其次,安格医药集团的销售模式与传统传销的销售模式不同。安格医药集团的会员只能发展两个会员,之后再发展的会员只能放在这两个会员之下,称为该会员的A、B区,每个会员在发展了自己的两个会员后会帮助其下的会员发展会员。
第三,安格会员发展会员所得奖金有两种,一种叫层奖,一种叫量奖,又分别有不同于传统传销提成模式的办法。
安格公司已经更名为通和商城。正在以通和商城的电子商务形式来取得广大民众的加入。请大家小心上当受骗。
新型传销
不限自由不集体上大课
只需投资69800元,两年后就能收入1000多万?这样的“好事”其实是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
这个明眼人一看就是传销的骗局,为啥会让成百上千的人沉迷其中?它是如何发展壮大的?又是如何骗钱的?
贪欲,在新华字典里解释为贪婪的欲望。一旦有了这个欲望,一些人就会被迷住心窍,失去基本的判断能力——只需要投资69800元,两年后就能收入1000多万,这本是一桩异想天开的事情,很多“追梦”者却信以为真了。
其实,这是一种新型的传销,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投资69800元发展下线,号称两年后收入可达1440万元,同时还以雕塑等为“讲课”道具,假借西部大开发名义诱骗人。这种传销也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很多人就无意识地加入了,而等发现陷入传销时,多数人已经投了很多钱进去……
7月12日,当记者在西安城北见到几名湖北人时,这些曾经的传销主力正蹲在路边吃面,这些都曾抱着几个月就能发大财梦想的人为了省钱,一天只吃一顿饭,有的人甚至身无分文,只能靠他人救济。他们原本都有着自己不错的生意,只因相信了亲朋好友的话,落入陷阱,债台高筑。
他们决定求助于报社,做一个传销组织的“反水者”,将所知道的内情告诉大家,警示那些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人。
雕塑成了洗脑道具
经过8节课洗脑,邓氏家族还安排“讲师”带着屈军等人去浐灞世博园参观。“讲师”小声告诉他们,园里的很多雕塑都有深意。
“讲师”来到一个山羊雕塑前,小声给他们宣讲,山羊的头代表你就是家庭的领头羊,后面三块白色的石头代表你要发展三个下线,石头下面又有27个洞,代表着你的下线又发展了下线。
来到自然馆,“讲师”指着一座大桥,说大桥代表着你是领头人,后面三个小桥代表着你要发展三个下线,小桥下面一共27个洞,代表着你的下线又发展了下线。
花卉雕塑面前,“讲师”称,这里一共有600个磨盘,代表着600份(3300元为一份)任务,如果完成了,磨盘前面的高跟鞋代表着成功,只有成功的人才会穿高跟鞋。
这些感觉荒诞不经的话,在当时的屈军和其他几人听起来,却越来越感觉是真的。他们甚至相信,他们投的钱都跟国家建设有关系,与西部发展也有关系。
只是,他当时没有注意到,这种宣讲都是窃窃私语,遇到有人时,“讲师”就不讲了。
扩展资料:
传销危害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等社会骚乱。传销的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这是它与正常营销的本质区别。传销不是国家行为,也不可能是国家行为。
虽然给当地带来经济刺激,促进了消费,但其本身组织行为对大多数参与者造成无法挽回的危害,违反了人类正常生活和活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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