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自律委建议发行人股东将首发前股份托管于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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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自律委建议:发行人股东将首发前股份托管于保荐机构

券商发行承销科创板股票的能力,被倡议要进一步提高,如首发前股份托管于保荐机构、IPO战略配售资格主承销商核查披露要点等。

10月16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促进证券公司优化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工作行业倡导建议》的通知。

今年7月底,第一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召开了第七次工作会议,总结分析了科创板开市以来新股发行的整体情况,研究讨论了促进证券公司优化股票发行承销工作的措施安排,并提出了行业倡导建议。

会议讨论认为,科创板开市一年以来,新股发行总体运行平稳,企业、证券公司、投资者等市场各方参与踊跃,询价、定价、配售等核心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所构建的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对证券公司的组织市场能力、开展发行承销业务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业务开展过程中,证券公司应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提供更好服务、发挥更大作用,承担落实相应职责。

基于上述考虑,自律委就促进证券公司优化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工作提出了两个倡导建议:

一是建议发行人股东合理安排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鼓励原则上将前述股份全部托管在为发行人提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并由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交易委托进行监督管理,促进对股票减持的集中管理,发挥保荐机构的组织市场能力。

二是建议承销机构参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主承销商核查披露要点》,勤勉尽责开展相关核查工作,依法审慎发表核查意见,协助发行人自主理性实施战略配售、提升内在价值。

作为科创板注册制改革市场化的重要创新举措,由科创板股票发行一级市场主要参与主体组成的自律委对行业规范运作、市场公平运行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咨询意见建议,发挥了行业自律的重要作用。

在9月中下旬召开的第八次工作会议上,自律委就维护科创板新股发行秩序发布了行业倡导,呼吁各市场主体严格遵守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业务规则,买方机构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规范参与新股报价,卖方机构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制作等业务活动开展的严肃性、客观性与专业性。

据第一财经记者获悉,行业倡导发布后,科创板新股询价的审慎性和独立性改善。从报价结果看,大部分询价机构遵循了研究的独立性,报价离散度有一定提升,据了解有些项目中报价集中度最高所对应价格的配售对象数量占比已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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