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动员会召开
贯彻“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动员会召开 更新时间:2010-4-30 0:00:03 4月29日,贯彻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电视电话动员会在京召开,商务部副部长陈健出席会议并做动员部署。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部、国资委、铁道部、安全监管总局、质检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及在京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省、市、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及企业收视收听。 陈健表示,对外承包工程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取得巨大的成绩。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中,对外承包工程逆势上扬,成为我国外经贸领域的亮点,为稳外需、促就业、保增长中心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 陈健指出,当前,对外承包工程发展处于有利时机,但仍然存在困难和问题,迫切要求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增长方式向内涵增长和集约增长的转变,包括大力促进对外设计咨询业发展,向国际承包工程产业链高端上移;发挥投资对业务发展的带动作用,锻炼和增强企业驾驭和运作BOT、PPP等类型项目的综合能力;引导企业开展行业间和区域间合作,形成产业集群,进行系统性深度开发。因此,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对于对外承包工程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培育中国跨国公司的重要意义。 陈健要求各部门、地方和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组织好各项检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对照《条例》开展自查,自觉纠正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提出完善、创新体制机制的政策建议。 2009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262亿美元,同比增长20.7%;完成营业额777亿美元,同比增长37.3%。呈现出大型或特大型合作项目显著增多,开拓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取得积极成果,合作领域进一步优化,企业总体实力不断提升,高端合作模式被越来越多采用等特点。对外承包工程对出口的综合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按其带动出口比例为合同额37%计算,2009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带动出口近300亿美元。 为推动对外承包工程科学发展、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强化规范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支持促进政策,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贯彻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包括:未获得经营资格擅自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未办理项目投标许可;不服从行业组织协调;未履行合同规定按期保质实施项目;转包或层层分包项目;未与派出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未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等。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