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结算有望扩容业内吁建全球清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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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结算有望扩容业内吁建全球清算体系

跨境人民币结算有望扩容业内吁建全球清算体系 更新时间:2010-1-23 1:08:16   施行半年有余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有望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昨日表示,央行正在与有关部委商议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企业和地域选择上的试点范围,将继续完善包括拓宽境外人民币来源和投资渠道等在内的相关配套措施。

李波是在出席昨日于北京举办的“中国进出口企业第八届年会”上作上述表述的。

目前,境内有包括上海等5座城市开展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企业仅365家,在实际操作中,境外范围仅局限于港澳和东南亚地区。据李波披露,自去年7月试点至今年1月15日,已累计办理跨境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45笔,金额累计40.66亿元。其中,出口185笔,金额9.6亿元;进口257笔,金额31亿元。除贸易结算,代理银行售出4.5亿元,买入人民币3.56亿元。境内代理银行共为境外参加银行办理160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金额为9.25亿元。

作为一项“新兴事物”,李波表示,试点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不能满足企业需求,试点范围急需扩大;境外企业缺少人民币来源和运用渠道,接受人民币意愿较低。

据悉,上述问题的发现出自于去年11月央行会同财政部等六部委的一次共同调研。“央行正在会同有关部委,研究如何完善和推进这一试点。”李波透露,接下来不仅要扩大境内外地域范围、增加试点企业数量,还要研究从货物贸易的人民币结算拓展到服务贸易的人民币结算。“目前有十几个省提出希望加入试点。”

鉴于境外企业缺乏人民币来源和运用渠道,李波表示,将拓展境外资金的来源和投资渠道。“投资上,考虑理财产品等渠道;资金来源上,货币互换是一种渠道,还有别的方式,可以研究外国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等。”李波如是解释。

“正在研究和推动,希望尽快拿出一个可行方案。”李波表示。他认为,顺应市场需求是试点成功的关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出发点和目标都是实现投资和贸易便利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仅给予进出口企业新的选择,而且人民币跨境管理较外汇管理更便捷。

业界呼吁构建全球人民币清算体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目前银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通过港澳清算行或代理行两种模式进行。不过,业界普遍认为,这两种方式都存在一定问题,有必要建立一种在政府或监管部门主导下的全球人民币清算体系。

昨日,浦发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杨斌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跨境人民币结算市场建设受到的很大挑战是清算模式问题,需要构建在央行强力管理和支撑下的清算网络,这将是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最重要的基础平台。

杨斌认为,不能完全依靠商业银行作清算银行。“一方面,如果某个商业银行作为主清算行,其他银行会有信息安全上的担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遇到突发事件或者危机时,可能会不能支撑,需要一个法定的国家机构在背后支持。”

杨斌建议,清算行选择应是完全市场化的。“不限制哪个地区、不限制哪个银行,但要保证最终清算要在境内,将来的方式要从这个方面发展。”

无独有偶。建设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去年12月公开表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真正建立一个全球的人民币清算体系,需央行牵头、利用银行境外机构,目前有条件建立一个这样的体系。

目前交通银行采取的是代理行模式,中国银行则是清算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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