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辩称封口费无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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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辩称“封口费”无事实依据

紫金矿业辩称“封口费”无事实依据 更新时间:2010-8-1 0:07:54   证券时报记者 朱中伟  本报讯 日前,紫金矿业就“封口费”事件向媒体正式做出回应。公司方面称,相关“封口费”的报道,纯属捏造,无任何事实依据,已经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公司方面将依法维护权益。  紫金矿业表示,“7.3”泄漏事件公告后,公司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发布信息、接受采访,相关事件已经全部公开报道,无需刻意隐瞒任何事实,不存在封口的客观需求。  紫金矿业称,公司查实并未授意任何人就“7.3”泄漏事件给媒体记者送“封口费”,公司财务也未开支任何一笔此类费用。对于有媒体报道的紫金矿业向《新财经》福建记者站下属的福州中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出6万元一事,紫金矿业也称并无该款项往来记录。此外,对于某媒体记者看到的15万元广告费发票,紫金矿业表示是公司与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联合办学的“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于2010年6月24日至28日期间,在《闽西日报》上刊登的招生广告发票。  7月26日,有参与紫金矿业污染事故采访的媒体记者称,紫金矿业宣传部门曾试图给赴上杭采访的部分媒体记者发放“封口费”;至于“封口费”的数额,有记者说“信封”里有2000元,还有一位记者从“信封”厚度估计有五六千元;这些记者均将“信封”退回。据悉,几位据称遭遇过紫金矿业公关的记者,还应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求,上交了关于这一事件的职业操守报告。  另据媒体报道,在国务院有关领导关注下,国务院联合工作组已于29日下午抵达上杭,工作组由安监总局和监察部两位副部级领导和环保部一位司长带队,主要任务是就环保部和福建省、龙岩市联合调查组前期的调查结论进行核实,并就媒体关注的紫金矿业政商关系不清等情况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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