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证监会放行QFII参与
股指期货证监会放行QFII参与 更新时间:2011-5-9 13:42:03 仅限期保值,不得利用股指期货在境外发行衍生产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已于日前下发,QFII参与股指期货正式开闸。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表示,《指引》颁布之后,计划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QFII应当向证监会、国家外汇局递交更新的投资计划书,增加投资股指期货的内容,并按照中金所的有关规定办理股指期货开户、申请套期保值额度等事宜。中金所负责批准QFII的套期保值额度和进行管理,定期向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报告批准QFII套期保值额度等情况。
该负责人强调,在任何交易日日终,QFII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在任何交易日内,QFII的股指期货成交金额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同时,为简化QFII参与股指期货的管理,QFII的投资额度应当按照申请套期保值额度当日、央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中间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并在中金所批准QFII套期保值额度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