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行业自律体系建构的关键问题
股权投资行业自律体系建构的关键问题 MBAChina 近年来,国内私募投资领域监管政策逐步放开,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股权投资行业随之取得了长足发展。在行业整体规模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各式各样的问题随之而来。资本募集不规范、投资运作不规范、管理运营不规范等情况客观存在,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埋下了诸多隐患。近期在一些地区发生的虚假注资、非法集资等负面事件,也加深了各界对股权投资行业潜在社会风险的担忧。
相较于金融行业的其他子行业,股权投资因其资金具有私募的特殊性质,所受的监管相对有限。那么,行业自律就成为了股权投资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2011年,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发布了《中国股权投资基金行业指导原则》,各地也纷纷开始制定相应的自律原则及行业公约。尽快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体系,已成为股权投资行业从业者的广泛共识。
建立一套成熟有效的行业自律体系,涉及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各类参与者的具体行为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等诸多方面,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及多层次的协作。在诸多因素中,有3个方面是构建股权投资行业自律体系的关键。
第一,行业协会应成为行业自律工作的核心组织者。相对于有限的政府监管,各地方及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应当更加积极地起到制定行业标准、沟通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建立同业交流监督平台等重要作用。在行业标准制定方面,行业协会应对投资人资质、投资管理人资质建立有效的评估认证及结果分享体系,并探索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标准。在沟通监管部门方面,应牵头建立行业代表与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定期议事机制,并及时向下传达立法意图,向上反映政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在建立行业交流监督平台方面,应定期举办主题交流论坛,统计并公开行业信息,发布行业研究报告,并通过行业公约等方式建立共同监督机制。总之,行业协会应起到标尺、桥梁和平台的三重作用,在股权投资行业自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第二,逐渐扩大的机构投资者群体应帮助树立良好的市场行为自律规范。中国的股权投资市场,尤其是创业投资市场,存在着国家资金和个人资金占主流,两头大中间小的格局,与欧美的投资人构成存在较大差异。欧美创投资本来源中,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资金超过了60%,而在中国,这一比例不足11%。目前,中国金融机构、社保养老资金等投资未上市企业的政策限制正在逐步放开,机构投资者的数量有望快速增加,这将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发展。一方面,机构投资者资金规模较大,投资运作相对规范,能够为整个市场树立良好的行为惯例。另一方面,母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作为LP参与市场,能够以其对投资管理人专业公允的评价、筛选机制,激励更多投资管理人在市场中采取规范自律的行为模式。机构投资者在行业自律体系的建构中,应扮演市场行为模范及正向影响者的角色。
第三,股权投资行业相关的中介机构应参与行业自律监督。股权投资涉及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参与业务程度较深,其行为与股权投资行业的自律规范紧密相关。建议各中介机构在股权投资业务领域统一标准,在参与业务的过程中坚持原则,起到监督的正面作用。同时,中介机构应在制定行业行为规范以及评价机制的讨论中提出专业意见,帮助完善行业自律体系。
加强行业协会的管理监督功能、倡导机构投资者为市场行为建立表率、重视中介机构在行业规范制定中的作用,是对中国股权投资行业自律体系建构的建议。以上3点,再结合监管部门政策的完善、从业者内部风险控制的强化,能够建立起股权投资行业多层次的自律体系。在经历了第一轮快速发展之后,股权投资行业只有重视规范、严格自律,才能够迎来更大发展空间,也才能够在国家产业转型大视野中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