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以及国有股无偿划转 是利空还是利好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什么公司性质可以划转股权
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以下简称“股权划转”),是指国有股权在国有机构、单位、企业之间的无偿转移。它是国有机构、单位、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或企业整合的重要法律工具。
2、《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第2条规定,企业国有股权可以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无偿转移。
3、《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09]25号)第2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有一人公司”),可以作为划出方或划入方。
4、《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第37条规定,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之间可以依法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无偿划转的划入方(划出方)方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工作指引》增加了国有一人公司作为无偿划转主体。因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主体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暂行办法》和《工作指引》,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程序及要求包括如下七项:
2、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已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审议。划入方(划出方)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尚未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所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应当经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国有一人公司作为划入方(划出方)的,无偿划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不设董事会的,由股东作出书面决议,并加盖股东印章。
注:国有独资企业产权拟无偿划转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一人公司持有的,企业应当依法改制为公司。
3、通知本企业(单位)债权人,并制订相应的债务处置方案。
划转双方应当组织被划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或清产核资,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划出方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
划转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签订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无偿划转事项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批准后,划转协议生效。划转协议生效以前,划转双方不得履行或者部分履行。
(1)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同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2)企业国有产权在不同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依据划转双方的产权归属关系,由所出资企业分别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3)实施政企分开的企业,其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所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持有的,由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和主管部门分别批准。
(4)下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上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持有的,由下级政府和上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分别批准。
(5)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
注: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经批准后,划出方和划入方调整产权划转比例或者划转协议有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需报国资委审批的,经内部程序后,向国资委报送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国资委收到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国资委审核人员应及时与中央企业进行沟通;中央企业无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并报国资委。对材料齐备、具备办理条件的,国资委应及时予以办理。
7、进行账务调整,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利好吗
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中国资产重组中的一种特殊交易形式,带有极强的行政性和政府色彩。一般来说,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被视为利好的情况,其优点如下:
2、交易成本低:政府直接参与,整个过程几乎没有阻力,收购成本也接近于零。
3、有利于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功能:更好地利用资源,助力上市公司发展。
4、区域产业调整:通过取代经济效益低的公司,有利于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
5、需要注意的是,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只是一种资产重组方式,它是否对市场产生积极影响,还需要考虑具体的市场情况和公司的经营情况。
四、中外合资国有股权可以无偿划转吗
1、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2、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所以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可以无偿转让股权。
五、国有企业内部股权转让需要到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吗
1、●如果没有特别情况,要转让国有股权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国有产权转让只有三种方式,股权划转、产权交易、协议转让。股权划转必须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才能进行。
2、●产权交易是国有股权转让的一般形式,没有特别情况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竞价,然后签订转让协议。
3、协议转让是国有股权转让的特殊形式,无需挂牌竞价,但限制很严,央企必须是国资委批准,地方国企必须由省国资委以上批准,批准很难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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