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评级 财务管理机构分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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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财务公司评级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财务管理机构分几级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财务公司评级 财务管理机构分几级

本文目录

  1. aca是什么评级公司
  2. 会计师事务所 等级认定标准
  3. 企业评级管理办法

一、aca是什么评级公司

aca就相当于英国的注册会计师的评级公司。在英国,你必须要有一个ATE(AuthorizedTrainingEmployer)为你担保,才可以去学习。所以进入英国的四大会计事务所之后,事务所给你培训的都是aca。

中国注册会计师通过aca考试后,学员可以选择到英国进行为期6周的访问与培训,并且可以得到高额奖学金2.6万人民币的鼓励。

二、会计师事务所 等级认定标准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和分级分类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主要包括评分项、加分项、减分项等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得分=评分项得分+加分项得分-减分项扣分。

(一)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及人员规模情况(20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人数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期内年均审计业务收入、年均综合业务收入(包含审计和非审计业务收入)规模等。

(二)专业胜任能力情况(20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等证券服务业务客户、大中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以上单位财务报表审计经历;具有会计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全国高端会计人才、财政部会计审计领域咨询专家情况等。

(三)实质性一体化管理情况(25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在人事、财务、业务等方面实质性统一管理情况。

(四)质量控制情况(15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统一的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情况;首席合伙人、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项目合伙人等权责落实情况;执业责任内部落实情况等。

(五)持续稳健运行情况(15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是否保持相对稳定和较好的品牌意识;审计项目资源投入与客户规模匹配情况;风险承担能力情况等。

(六)信息安全情况(5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工作底稿数据保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在国际网络中保持独立性情况等。

第八条参加评估的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以下情形的,给予相应加分,共计最多加10分:

(一)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健全,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突出,评估期内被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的,最多加3分;

(二)具备较为先进的信息技术服务能力的,最多加3分;

(三)具备较强国际服务能力的,加2分;

(四)评估期内对会计审计准则建设有贡献,承担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银保监会工作任务,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最多加2分。

第九条参加评估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期内存在以下情形的,给予相应减分,共计最多减20分:

(一)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行政监管处理等处罚处理。

2.受到行业协会公开谴责的,一次减1分;

3.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行政监管处理措施的,一次减0.5分。

(二)注册会计师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行政监管处理等处罚处理。

1.受到刑事处罚的,一次减4分/人;

2.受到行政处罚的,一次减0.5分/人;

3.受到行业协会公开谴责的,一次减0.5分/人;

4.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行政监管处理措施的,一次减0.2分/人。

因同一个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均受到处罚处理的,按照最高减分值减分,不重复减分;因同一个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多项处罚处理的,按照最高减分值减分,不重复减分;因同一个审计项目,注册会计师受到多项处罚处理的,按照最高减分值减分,不重复减分。行政处罚、行业协会公开谴责两类共计最多减5分;行政监管处理累计最多减3分。

(三)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其他管理问题。

1.存在分所“两块牌子”情形的,每个减3分;

2.存在合伙人评估期内某一年度在境内居留未满6个月的(外派、对境外分支机构进行必要管理的除外),每人减1分,累计最多减3分;

3.存在注册会计师挂靠的,每人减0.5分,累计最多减3分。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类别划分如下:

A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得分应在85分以上,专业人才规模较为雄厚,风险承担能力较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一般具有承担上市公司、中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所属二级单位审计业务的能力。其中,A+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得分应在95分以上,一般具备较强国际服务能力,具有承担上市公司、大型金融机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等企业审计业务的能力。

B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得分应在75分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建立了相应质量管理体系,具备一定的专业胜任能力,一般具有承担新三板等非上市公司类证券服务业务、非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业务的能力。

C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得分应在60分以上,规模较小,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完善,一般具有承担某些专项审计业务的能力。

D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评估得分60分以下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重大审计失败案件,受到行政处罚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得被评为A类或A+类。

三、企业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本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等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风险、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

第三条企业信用评级是信用评级服务专业机构根据规范的评级指标体系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级方法,履行严格的评级程序,对市场参与者的信用记录、内在素质、管理能力、经营水平、外部环境、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进行全面了解、考察调研、研究分析后,就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履行承诺的能力、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作出综合判断。

第四条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实行由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监管、社会力量参与,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企业信用评级不得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按照自愿原则进行。

第六条中心按照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审慎性的原则设定指标体系,确保信用评级的科学性。

第七条评级要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第八条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对受评企业全面考察宏观经济背景、产业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监管运行环境、企业基本素质、企业竞争地位、法人治理机制、经营和履约能力、现金流及偿债能力、特殊事件风险等。

第九条中心将按不同行业与开展工作需要分别制定相应的评级体系、方法和标准。

第十条评级机构向受评企业及相关部门征集但不限于如下信用信息:

(一)基本信息:工商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各种特别许可信息、资格认定证等信息;

(二)生产经营和纳税信息:主要产品、业务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信息等;

(三)财务和资信信息:财务数据、会计核算方法和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

(四)无形资产信息:各种奖励情况、驰名、著名和重点保护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信息;法定代表人主要简历和荣誉记录等;

(五)不良行为信息:偷、逃、骗、抗税信息;制假、贩假信

息;虚假出资信息;恶意逃废债务信息、受行政处罚信息等;

第十一条企业信用评级的基本程序:

(一)评级机构与受评企业签订“信用评级委托合同书”,并交纳评级技术服务费;

(二)信用评级工作进入网络工作平台申请受评企业信用档案编号;

(三)受评企业按合同规定向信用评级机构提供所需的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报表,支付评级费用;

(四)评级机构收到受评企业资料、报表后,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评级体系、方法和标准对信用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对受评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的现场进行调查和核实;

(五)评级机构将搜集宏观、行业等与受评企业有关的信息资料,经分析判断后撰写企业信用评级报告;

(六)召开信用评级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七)评级机构向受评企业反馈评级结果和评级报告。如企业有充分理由认为评级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评级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受评企业对复评结果仍有异议的,可要求评级机构再评,受评企业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评级

机构将不接受受评企业的复评或再评申请;

(八)评级机构向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报送评级结果,中心对受评企业评级结果在有关媒介上向社会公示;

(九)对公示公告无异议的,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授牌;

(十)在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对发生的失信违约等情况足以影响信用等级变化的企业,中心取消其已获得的信用等级,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第十二条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三等九级,分别用AAA、AA、

A、BBB、BB、B、CCC、CC、C等符号表示,目前评级工作只受理和公示A级及以上级别,含义如下:

AAA级:信用卓越。企业信用程度高、债务风险小。该类企业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优良,各项指标明显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经营状况佳,盈利能力强,经济效益明显,发展前景广阔,清偿支付能力强,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极小,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可能性极小。

AA级:信用优良。企业信用程度较高,债务风险较小。该类企业资金实力较强,资产质量较好,主要指标明显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经营状况较佳,盈利水平较高,经济效益稳定,发展前景较为广阔,有较强的清偿与支付能力。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A级:信用尚佳。企业信用程度良好,在正常情况下偿还债务没有问题。该类企业资金实力、资产质量尚可,各项经济指标处于行业中上等水平,经营处于良性循环状态,但是可能存在一些影响其未来经营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进而削弱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BBB级:信用较好。企业信用程度一般,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该类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一般,各项经济指标处于行业中等水平,但其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偿债能力有波动。

BB级:信用一般。企业信用程度较差,偿债能力不足。该类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差,各项经济指标处于行业中偏下水平,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清偿与支付能力不佳,容易受到不确定因素影响,有风险。该类企业具有较多不良信用纪录,含有投机性因素。

B级:信用较差。企业的信用程度差,偿债能力较弱。该类企业一旦处于较为恶劣的经济环境下,有可能发生逃债,风险较大,但目前尚有能力还本付息。

CCC级:信用很差。企业信用很差,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很弱。该类对投资者投资安全保障较小,存在重大风险和不稳定性,几乎没有偿债能力。

CC级:信用极差。企业信用极差,企业已处于亏损状态,对投资者而言具有高度的投机性,没有偿债能力。

C级:没有信用。企业无信用,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本息,亏损严重,频临破产。

(一)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级不能被评为A级及以上:

2、上年度经营性亏损,本年度扭亏无望的;

4、近二年内因产品或服务质量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法定代表人被判刑出狱未满一周年的;

6、未制订本单位治安保卫制度,或对重点要害部位未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的;

(二)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级不能被评为AA级及以上:

8、近三年有非客观原因造成合同违约的;

9、近三年法定代表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职工违法率超过千分之十,或犯罪率超过千分之三的;

10、近二年有欺骗消费者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的;

11、近二年有拖欠职工工资的,或近二年有劳资纠纷并负有责任的;

12、近二年有逾期贷款及欠息的;

13、近一年单位内部发生10万元以上侵财型案件和恶性案件,或万元以上侵财型案件超过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二,或刑事案件数超过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五的;

14、近一年治安案件数超过职工总数的千分之十的;

15、近一年单位内部发生影响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敏感时期有重点人员滋事事件;

16、近一年单位内部发生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

17、近一年内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

18、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较大缺陷的,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不健全及职责不明的;

(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用等级不能被评为AAA级:

20、近三年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侵权责任事件的;

21、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

22、近三年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3、有环境污染,治理未达标的;

24、创立不足三周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受此限)。

第十四条中心对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建立企业信用档

案;提供社会公众公开查阅、查询。

中心对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归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

第十五条如发现企业在申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中心认定或重新认定该企业为CC或C级,并在三年内不受理该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申报。

第十六条未取得企业信用等级证明的企业,伪造等级证明从事经营活动的,中心予以记录并存档,三年内不受理该企业信用评级的申报。

第十七条已取得企业信用等级证明的企业,冒用较高等级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自律组织应予以记录并存档,三年内不受理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申报。

第十八条企业自取得信用等级之日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会及时对该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再次认定:

(1)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自身严重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严重违法活动的;

(3)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十九条中心向社会公示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的企业名单。

中心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所列情形的企业有关情

第二十条企业信用等级实行统一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由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组织进行,每年一次。

第二十一条检查人员可以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也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被检查对象提供有关资料进行非现场检查。

第二十二条信用等级认定三年有效。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年检时进行更换。获证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中心备案;中心对获证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年检,每三年进行一次换证检查和必要的非例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在组织认定推荐过程中不收费用。按照市场机制,本着自愿原则,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技术服务费由申报企业自行协商负担。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关于本次财务公司评级和财务管理机构分几级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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