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上市公司,无形资产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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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国企破产后,属于原企业的无形资产属于谁,谁能对此主张权利?
  2. 品牌价值一百多亿,市值却只有十多亿的上市公司属于低估吗?
  3. 注册制主板上市规则

国企破产后,属于原企业的无形资产属于谁,谁能对此主张权利?

对于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商誉,在公司破产之后,很难变现,所以我们不能再把它计入资产项。简单的例子,加入泸州老窖这家公司破产了,那么对于泸州老窖这个品牌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很难在短时间之类变现。对于医药、科技类公司的无形资产,比方说研发药品的专利,科技公司的专利等等,怎么说呢,这些东西对于一家上市公司来说,的确是值钱的,但是在破产的时候,不太容易变现,所以,保守起见,我们不能再计入资产项中。

公司破产清算无形资产的处理,可以用无形资产出资,但无形资产的比例不能超过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出资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无形资产出资不得超过一定比例。公司设立时,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即无形资产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公司在申请发行上市时,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无形资产出资形式有一定限制。即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可以用货币估价和可以依法转让的要求,股东不得以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作价出资。涉及到以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应以法定方式向公司交付该技术以及公司在使用该技术上有无存在障碍。(4)涉及到以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出资的,应注意其剩余保护年限及是否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当公司经营不善,陷入危机,当下就需要进入破产清算的时候,资产可以变现的部分和无形资产的处理也是重要问题。总而言之,破产清算是为了保障市场的健康成长,也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以上对国有企业有100%的借鉴意义。

品牌价值一百多亿,市值却只有十多亿的上市公司属于低估吗?

品牌价值是对公司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公司的市值是股本与股价的乘积,受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在估值能力强有效的成熟市场里,市值是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具体体现。但在中国这种弱有效市场中,股本与股价之积只是市值的外在表现,不能完全体现公司的内在价值。二者不可相提并论。

注册制主板上市规则

变化一: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019年以来,注册制已先后在科创板、创业板成功试点。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次改革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进一步改进主板交易制度。主要措施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制度。调整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为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在复制科创板、创业板现有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要求的同时,增加10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

三是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优化转融通机制,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改革从主板实际出发,对两项制度未作调整。

一是自新股上市第6个交易日起,日涨跌幅限制继续保持10%不变。主要考虑是,从实践经验看,主板存量股票及新股第6个交易日起波动率相对较低,10%的涨跌幅限制可以满足绝大部分股票的定价需求。二是维持主板现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不变,对投资者资产、投资经验等不作限制。

变化二:主板上市不再要求连续三年盈利

全面注册制下,主板上市条件大幅优化,取消了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并提供了三套上市财务标准,境内企业申请上市应当至少满足其中一项标准:

第一套标准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第二套标准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第三套标准要求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第二套和第三套标准不再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

“主板上市条件有所放松,连续三年盈利不再要求,但还是要求最后一年盈利的,有利于一些受行业或其他周期影响的大企业上市。”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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