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咨询农村独生子女费补助的问题:“60周岁以上父母如何领独生子女费?同样是两个女儿,为什么有的人家有,有的没有?”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奖励扶助对象由政府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 80 元的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本人为农村居民;(二)本人曾生育子女,且本人或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无子女;(四)本人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以个人为单位。
工作人员表示,我省规定,今年开始是以社保卡账号下发扶助金。首先需要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并提供本人、配偶和子女的身份证与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最后由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后续又出台一些补充条款,针对抖音网友提出的问题,仅从留言内容来看还不够判定是否符合申领标准、为何没能领到扶助金,有相同问题的市民可拨打 0452—2795122 咨询,工作人员会针对扶助对象实际情况进行解答。
稿件来源
|《鹤城晚报》
稿件作者
|扈珵
看齐编辑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