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千方科技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北京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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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财会【2010】1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北京联信永益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永益”), 是一家在北京市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联信永益于 2007年 5月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变更时注册资本为 5,103万元。

2010年 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号文核准,联信永益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0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后股

本为 6,853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6,853万元。

2013年 5月,经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联信永益以 2012年 12月 31日

股本 6,853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股份,转增后公司股本

总额增至 13,706万元。

2014年 5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49号《关于核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夏曙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联信永益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44.7719 万股,其中向夏曙东发行 15,720.1844 万股、向夏曙锋发行 897.4305 万股、向赖志斌发行

2,679.5752万股、向张志平发行 2,679.5752万股、向重庆中智慧通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发行 4,121.0228 万股、向北京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

3,641.5518万股、向重庆森山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606.9253万股、向紫光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 3,246.1728万股、向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602.8641万股、向吴海发行 453.5047万股、向北京世纪盈立科技有限公司发行 2,195.9651万股。

发行后公司股本为 50,550.7719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50,550.7719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年 5月 15日出具致同验字

(2014)第 110ZC01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4 年 7月 1日,本公司完

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将公司名称由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 2014年 7月 8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联信永益”变更为“千方科技”,公司证券代码仍为“002373”。

2015年 12月 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8】号)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68.0497 万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格 38.5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5,218.8216万元。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10000005204670,注册地为北京市,总

部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9号 1幢唯实大厦 901A室。

本公司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维修;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广播电视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设备租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 年 09 月 30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2015 年公司业务发展迅速,截至 2015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合并范围包括下属 2家全资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信息”)和北京千方车信

科技有限公司,以及 2家控股子公司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和北京远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航通”);远航通下属 1家控股子公司:深圳天航

信科技有限公司;千方信息包括下属 3家全资子公司: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千方”)、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城科技”)、北京掌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掌城传媒”),以及 1家控股子公司: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捷通”);其中北大千方下属 5家全资

子公司:上海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兴路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重庆交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交凯”)、深圳千方航实有限公司、山西千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科力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鸿泉数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鸿泉” )和北京千方航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下属 1 家

全资子公司延吉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掌城科技下属 3家全资子公司:阜阳千

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掌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掌城传媒包括下属 2家全资子公司:新疆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千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 1家控股子公司:郑州警安保全技术有限公司;紫光捷通下属 4家控股子公司: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江苏紫光捷通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河北紫光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杭州紫光捷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紫光”)。

(二)股权结构

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千方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00%北京掌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紫光捷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掌城科技有限公司秦皇岛千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河南紫光捷通有限公司江苏紫光捷通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杭州紫光捷通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紫光捷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5%

60%

49%

75%上海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交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千方航实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千方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兴路智能交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

77%

61%

100%北京掌城科技有限公司延吉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

100% 88.239% 100% 100%北京千方航信科技有限公司

55%阜阳千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云南掌城科技有限公司

100%海南科力千方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千方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鸿泉数字设备有限公司

51%

72%

55%郑州警安保全技术有限公司

70.00%北京千方车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北京远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0.00% 100.00% 60.00%深圳天航信科技有限公司

64.00%山东掌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三)组织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企业发展部总经理办公会经营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中心市场开发中心投资管理部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法律事务部综合管理部内部审计部

三、内部控制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各级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业务包括:公路交通板块、城市交通板块、轨道交通板块、民航信息化板块;

主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资金管理、研发管理、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销售及收款、品牌使用与管理、工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印章管理、投资并购、人力资源管理、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编制、一般控制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合同管理、印章管理、品牌管理、重大工程项目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资金运营管理、预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

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公司缺乏正常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发生了决策失误;

(3)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内部控制缺陷使公司业务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及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发现一般缺陷如下:

2015 年,内控小组通过采用实地查验、访谈、控制测试等适当方法,对公

司新收购或成立不久的 10家子分公司内控执行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以下不足:

(1)部分单位每月月末对没有未达账项的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2)某些单位存在少量费用报销以现金形式支付,存在一些零星办公用品、耗材等的采购未通过公司网银对公付款,而是由个人报销形式支付;(3)某些单位出纳存在用 EXCEL表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没有按照规定每天登录财务系统出纳模块进行单据录入等。公司主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中心对内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落实整改事项。内控小组于年末对发现的不足进行了后续审计,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四)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由于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公司内部控制可能不能预防或检查所有错报。

同时,对未来期间有效性的评估预测,会面临由于条件变化可能引起的控制不充分或合规性程度降低的风险。

(五)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总结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2015 年,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变化发展扩大,内控工作以公司加强管理信息

化系统建设为契机,帮助梳理完善公司本部及各级子分公司关键性、基础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以强化执行和持续改进为重心,指导各单位持续做好内控的自行监督检查,推进内控自我评价的常态化工作,并对各单位出现的问题及时实施专项检查或审计,提出并落实整改意见,重点抽查可能存在风险的环节如印章管理、合同管理等,落实关键管控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均已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

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运行且不断完善的过程。内控的建设与健全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16 年,公司将继续扎实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长效机制,细化内控监督管理、加强管理信息传递与沟通,指导各部门、各子分公司健全其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4月 6日

影像测量仪器公司

上海三维影像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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