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高管原来只是“挂名”的,近日基金业协会在官网上挂出了对3名“挂名”私募高管的纪律处分复核决定书,均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纪律处分复核决定书披露了行业内的“挂名”乱象,肖潇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期间担任深圳市德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10月担任深圳同盈项目主管。2018年2月,深圳证监局向基金业协会通报了德赋资产的违法违规情况:不配合监管部门调查;登记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涉嫌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明知深圳同盈已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以私募基金名义募集资金并向其出借资金。肖潇申辩称其一直以来仅是德赋资产的一名普通员工,从未履行高管实职并享受相应待遇,从未参与德赋资产及旗下基金产品的任何经营活动。被登记为德赋资产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投资人的权宜之策,与德赋资产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
朱慧珉也自称进入德赋资产时一直作为一名普通员工工作,从未在管理层任职。2018年1月,公司负责人出于保牌需求,要求朱慧珉挂名合规风控负责人职位。作为公司普通员工难以拒绝领导提出的要求便草率答应暂时挂名,但事实上并未从事风控工作。
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复核认为,称自己实际只是普通员工的情况,不仅不是减免纪律处分的理由,反而正是协会做出纪律处分的原因。登记备案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本身就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情形。基金业协会维持原纪律处分决定,驳回复核申请,对肖潇、朱慧珉作出了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三年的纪律处分。
王白羽于2014年7月至8月在郑州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习,并提供了包括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在内的相关资料,但自称对郑州百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当时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基金业协会认为,王白羽基金从业资格是通过被登记为郑州百盛高级管理人员而以资格认定方式取得的。如王白羽对被登记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事实不知情,则说明其本就不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如王白羽对此知情,则其相关申辩意见与事实不符。无论哪种情形,都说明王白羽根本就不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协会维持原纪律处分决定,驳回复核申请,对王白羽作出了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一年的纪律处分。
而对于个别私募机构为完成其登记备案寻找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外部人员进行“挂靠”现象,此前基金业协会就明确属于“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行为。
针对存在“挂靠”情况的个人,一经查实,基金业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取消其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等。
此外,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会计、外包业务等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误导、诱导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挂靠”等方式,规避基金业对私募高级管理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上述违规情形,一经查实,基金业将对此类中介服务机构公开谴责,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受理其相关业务并加入黑名单。
本文源自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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